2007年度联合年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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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

  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商资函〔2007〕108号)要求,本市从2008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。

  一、参检企业
 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,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(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),均需向我市贸工局、财政局、统计局、地税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及国家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等7部门申报联合年检。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、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、其它经营单位仅向工商局申报年检。

  二、年检受理时间
  
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。

  三、年检方式
  全面实行网上年检,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。除工商局外,其他年检部门不再收取纸制年检材料,也不再在本部门所发证照上加盖年检标识。

   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后,还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持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(详见《年检须知》)到所在区工商分局加盖年检标识。

  四、年检程序及有关要求
  从3月1日起,参检企业可登录年检网站(www.szbti.gov.cnwww.szws.gov.cn),点击“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”,查阅《年检须知》及《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》,详细了解联合年检程序及要求,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。

   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,可到所在区工商分局领取上述纸制资料。

  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,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。

  五、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行便利服务
  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,凡注册资金全部到位,上年度已参加年检,年检年度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或被作违法调查,且已按要求办理网上申报手续的,工商部门将指定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便利服务或提供预约上门服务。

  六、缴费
  
除工商部门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外,企业无须向其他单位缴交任何费用。

  七、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
   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,年检部门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处罚。

  八、市工商局年检提醒
  
  为了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,根据省工商局通知与统一部署,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商标普查, 企业在网上填写和提交年检材料时,一并填写和提交商标普查表。 请未填报商标普查表的企业点击“商标普查系统入口 ”进行填报。
商标普查系统入口网址:http://app.szaic.gov.cn/sbwebiui/loging.aspx

  九、深圳产业发展现状调查表   

  特此通告。

 

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二○○八年三月一日